2024-12-19 广州发电机销售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,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,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。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合法有效。
为了逐步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依法合规经营能力,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,会议赞同公司制定的《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(试行)》。
为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,会议赞同公司制定的《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表决结果:7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)公司公告(临2024-082)。
表决结果:7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)公司公告(临2024-083)。
为真实、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,会议赞同公司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共70笔进行核销处置,总金额为6,104,523.52元。
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》要求,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开展沪市公司“提质增效重回报”专项行动的倡议》,提高公司发展质量,增强投资者回报,提升投资者获得感,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结合实际,制定了公司“提质增效重回报”行动方案,具体如下:
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组建贵州能源集团战略决策部署,围绕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战略定位,坚定煤炭主业发展方向,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,加快发展煤电新能源一体化。截至目前,公司煤炭产能规模达到2310万吨/年(含托管松河公司),投运和在建燃煤发电装机264万千瓦、新能源发电装机约377万千瓦,公司煤电新能源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。
公司将持续巩固提升传统能源产业,做强做优现代能源产业,努力发展成为“煤炭、煤电、新能源”一体化的综合性能源企业。一是稳步发展煤炭产业。深刻领会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,立足公司深厚的煤炭产业基础和丰富的资源禀赋,着力做好“富矿精开”,加快建设马依西一井二采区(120万吨/年),加快实施杨山煤矿100万吨/年露天开采项目建设,加快推进马依公司、恒普公司、首黔公司选煤厂建设,新增洗选加工能力540万吨/年,实现原煤100%入洗。二是充分发挥公司煤炭资源优势,深入推进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,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多能互补、深度融合。加快贵州安顺、盘州两个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建设,盘江新光2×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上半年全部实现并网发电,盘江普定2×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1号机组已投入商业运行,继续加快推进盘江普定2号机组项目建设。充分把握新能源发展机遇,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,新能源发电装机目前实现并网发电达130万千瓦,在建光伏风电新能源247万千瓦,争取早投产早见效。
公司按照“大思路、大格局、大采面”的工作理念,精心谋划采掘接续、煤层配采配洗、瓦斯治理、开拓延伸等重点工作,加强经营管控,强化预算管理,加大货款回收力度,抓好煤质管理,优化产品结构,持续抓好生产组织和经营管控,促进提质增效。一是狠抓采掘接续。紧盯目标任务,统筹采掘接续、煤层配采配洗和瓦斯治理、队伍建设四大生产要素,不断优化采掘布局;二是狠抓产品质量管理。坚持从采掘源头抓原煤灰分,从地面洗选环节抓煤质管理,加快新建矿井洗煤厂建设,确保原煤100%入洗,充分发挥公司煤种优势和“盘江煤”品牌优势,最大限度发挥洗选效能,保证产品质量,满足用户需求。三是抓好成本管控。强化全面预算管理,严控非生产性成本支出,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制度,抓好代储代销、修旧利废、回收复用、清仓利库等工作,多渠道降低生产成本,加强在建工程管理,严格控制工程造价。四是抓好资金管理。高度重视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,加强货款回收和历史欠款清收,做好“两金”压控,合理安排资金支出,积极争取融资优惠政策,拓宽融资渠道,优化融资结构,降低融资成本,严防资金风险。
公司始终坚持“规范管理、高效运作、风险可控、科学发展”的治理理念,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,促进合规管理提升。一是坚持规范运作。依法依规召开董事会、监事会和股东大会,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和独立客观作用,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,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,董事会定战略、作决策、防风险,经理层谋经营、抓落实、强管理的功能作用。二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,健全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,细化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,提高清单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,持续完善权责法定、权责透明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。三是加强合规管理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,严格防范合规风险,按照“管业务必须管合规,管业务必须管风险”要求,强化各业务部门合规管理主体责任,把合规作为开展业务的首要前提,规范业务流程、梳理业务风险、堵塞管理漏洞、强化责任追究,推动合规管理有效提升。
公司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,持续深化科技创新驱动,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。一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。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,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,不断强化创新要素保障,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,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,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,重点跟踪国家重点项目一一复杂地质条件煤矿辅助运输机器人、省重大专项一一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煤矿智能采掘技术,确保按期完成科技研发任务。二是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升级。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智慧电厂建设,积极推广使用智能化综采综掘设备、辅助系统自动化设备、单轨吊辅助运输机械化设备等新装备,打造三维可视化、少人值守、智能运维、智慧决策的智慧化电厂,降低劳动强度、安全风险、生产成本,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,推动公司实现安全、高效、智能发展。
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,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,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,增强投资者的认同感。一是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。依法依规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,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,以客观事实为依据,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,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,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二是建立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。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,与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,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机制,畅通信息沟通渠道,依法召开业绩说明会,积极参与上证e互动平台交流,认真组织路演和反路演活动,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,耐心倾听投资者建议,主动传递公司投资价值。
公司自2001年上市以来,已连续23年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,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超过101亿元(含2023年度现金红利),年均现金分红比例达65%。公司2023年度以总股本21.47亿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.8元(含税),共派发现金红利6.01亿元,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2%。
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,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,建立完善中期分红实施程序。根据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等相关规定,2024年6月18日,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改〈公司章程〉的议案》,在《公司章程》中完善了中期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,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,提升投资者获得感,推动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。
本方案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作出,所涉及的未来计划、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,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。本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,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2024年12月18日,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》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为真实、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,会议同意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共70笔进行核销处置,总金额为6,104,523.52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,公司对下属分、子公司截至2024年11月末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进行集中清理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拟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70笔,总金额为6,104,523.52元。核销原因主要是应付款项账龄时间较长且债权人已吊销、注销或无法联系等,公司无法支付该款项。
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6,104,523.52元,将计入公司2024年度营业外收入,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,920,558.27元。本次核销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,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:本次核销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《公司章程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、制度等规定的要求,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,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,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为真实、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,会议同意公司依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,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共70笔进行核销处置,总金额为6,104,523.52元。
监事会认为:本次核销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,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会议同意该议案。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。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黎女士主持,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,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。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合法有效。
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,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,以5票同意、0票反对、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,审议通过《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》。监事会认为:本次核销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符合公司财务真实的情况,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会议同意该议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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